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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儿庄大战纪念馆藏品征集办法等制度文件

为规范藏品征集工作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和《枣庄市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办法》,特制定台儿庄大战纪念馆藏品征集工作流程如下:
一、征集藏品
1、征集委员会应在每年年底制定次年的征集计划,确定本馆的征集方向与意向,报馆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,向区财政局申请征集经费:
2、获得征集信息后由联系人负责,及时将信息汇报藏品征集委员会:
3、征集委员会讨论后,确为本馆所需者,由藏品部提出书面申请,写清征集理由;
4、由征集委员会进行初审,初审包括:文物的现状、真赝、合法来源证明、价格、是否征集,提交馆长办公会审核:
5、征集委员会派专人负责征集具体手续,并办理入藏事务;
6、文物征集费本着实事求是、物有所值的原则,能够反映台儿庄大战相关的图文、影像资料(重大事件、重要人物等);
7、征集的文物或物品应做好原始凭证的记录、填写文物或物品征集清单,注明文物或物品征集地点、时间和参与人员,并经参与藏品征集的员工和领导签字确认;
8、重要文物捐赠应举办捐赠仪式。捐赠资料由资料征集研究室负责;
9、新征集文物的入藏。由藏品保管人员认真核对记录藏品的数量和现状,办理入藏登记手续。入馆藏品必须填写《资料入馆凭证》一式三联,该凭证永久保存。对于不符合入藏标准的物品,由保管人员另行建账,并将物品放在特定地点存放。
二、藏品征集机构人员和资金
1、成立台儿庄大战纪念馆文物征集征集委员会,负责藏品征集年度计划的制定,征集对象的信息调查,征集和接收工作。文物征集征集委员会,由藏品保管人员及办公室等相关人员组成,由馆长担任会长。
2、设立文物征集专项资金。

联系电话:0632-6612711
通讯地址: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大战纪念馆古运路6号
邮政编码:277400


  2025/6/9 10:13:48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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